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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今天做了一件不知对错的事....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广州大头仔    时间: 2008-3-29 22:18
标题: 今天做了一件不知对错的事....
今天和女朋友去逛街,和她买好衣服后,经过一家百货公司!!当然啦,进去看看TF,虽然那里的都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,可是每次都看看...!绕一周后,走人!走的时候看见一个小孩子新买了套经典OP和老通!心想[哈哈,又多一个小孩子喜欢TF啦,多么美好的事啊]
   接着,气愤的事发生了!那小孩子马上开来玩.我靠,暴龙吃肉一样地开.绑住玩具的铁线几下给搞开了!心想[哇,这对玩具不会有什么问题吧?]小孩玩了一会儿大叫[哇.2只一样的,骗钱啊!]然后手用力一丢OP!烂了!!!!!!!!!!!!!!!然后小孩拿起来把烂了的OP放回垃圾桶!把枪收起兜兜里!然后要他妈妈把天火套要买下来!
   我草!!!!!!!!!!好气愤啊!!!我实在忍不住啦!!!!看他妈妈走开了,他在搞其他玩具的时候!我走到他身边很大很大力地敲了他头一下!!![东一声,很大声]小孩子哭了!!
我急忙离去!!
   路过垃圾同看见可怜的OP,本想拿起来去修理的,可是垃圾桶实在垃圾很多,不好意思拿.周围很多人!
   大家说我是不是很可恶??
作者: LittleIroN    时间: 2008-3-29 22:32
哪里有这么好。。。。可以随便拆随便玩随便扔。。。。。
作者: 广州大头仔    时间: 2008-3-29 22:34
Originally posted by LittleIroN at 2008-3-29 22:32:
哪里有这么好。。。。可以随便拆随便玩随便扔。。。。。


他已经买了的!!
作者: Fanta    时间: 2008-3-29 22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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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zhangcloud    时间: 2008-3-29 23:01
你应该去垃圾桶把它捡出来的,稍微修理一下即可。
作者: 广州大头仔    时间: 2008-3-29 23:01
中华广场!!
作者: 广州大头仔    时间: 2008-3-29 23:02
Originally posted by zhangcloud at 2008-3-29 23:01:
你应该去垃圾桶把它捡出来的,稍微修理一下即可。



很有冲动!!不过女朋友拉住!!而且实在人多,找垃圾很奇怪..!!
作者: zhangcloud    时间: 2008-3-29 23:07
Originally posted by 广州大头仔 at 2008-3-29 23:02:



很有冲动!!不过女朋友拉住!!而且实在人多,找垃圾很奇怪..!!


唉,兄弟,理解你~~~~~~~~~~
作者: 皇者之剑    时间: 2008-3-29 23:12
告诉小朋友,世界上存在着通马甲这种事物……
作者: 广州大头仔    时间: 2008-3-29 23:14
Originally posted by zhangcloud at 2008-3-29 23:07:


唉,兄弟,理解你~~~~~~~~~~



更郁闷的是那垃圾桶入口很小~而且在侧面~看不到~要拿得把手伸进去里面!


不知那小孩现在怎么样呢?我敲的时候真的很大力~基本全力了!!!
作者: abc101fpb    时间: 2008-3-29 23:38
呃。。。今日?我都响中华广场啵~吉之岛嘅专柜?哇。。。扫地阿婶D仔女有福咯~

其实你应该上去同个靓仔讲:“靓仔,宜家打劫~摞晒你嘅TF出黎~!”
作者: PeterParker    时间: 2008-3-30 00:24
今天做了一件不知对错的事....

玩具的命运就是被小孩虐玩。无论怎样被折磨、被残害,这都是它的天职。有些东西的使用寿命可以很长,比如镰刀锤子;有些东西使用寿命可以很短,比如香口胶。长也好短也好,这也都是它的天职。这里面没有什么人道不人道、应该不应该的,因为玩具是死物。用佛家的角度讲,天下万物的存在就是为了毁灭。所以,你应该学会用平常心去看周围的事物。这不是麻木,而是慈悲。

反观你自己,你出尽了吃奶的力气打人,而且打的是小孩。我不知道你平时处世如何,但请问你会打女人吗?

其实做这事对不对,你自己的良心最清楚。
作者: 皇者之剑    时间: 2008-3-30 00:40
敦促双方尽一切努力使用对话的方式解决争端,不要轻易诉诸暴力手段(例如敲头)
作者: 广州大头仔    时间: 2008-3-30 10:21
知错了,老毛病,一直在改进中!LS 2位说得对受到启发了!哎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TF玩具已经净化我很多了!HOHO~
作者: brightking    时间: 2008-3-30 12:33
不要欺负小朋友啊,否则小心他爸爸回来欺负你……
作者: TF-石头-TF    时间: 2008-3-30 20:14
真厉害  要是被他的妈妈看到你就说不清了啊  呵呵 但是那小孩也过分了点,,可能要米吧 呵呵 我感觉你做的是对的 但是有点用力过当啊!!!
作者: 广州大头仔    时间: 2008-3-30 21:52
Originally posted by TF-石头-TF at 2008-3-30 20:14:
真厉害  要是被他的妈妈看到你就说不清了啊  呵呵 但是那小孩也过分了点,,可能要米吧 呵呵 我感觉你做的是对的 但是有点用力过当啊!!!



是错的!那位兄弟说得对!哎.....
作者: xungream    时间: 2008-3-30 23:15
这么近啊!~(换着我来说,我会假装不小心把一包纸巾扔进桶里再用胶袋把手套上,有技巧地把两样都拿出~~至于小孩~(狠瞪他几眼不就行了呗,何必出手呢!)~对于我来说,行得通~~
作者: 红蜘蛛    时间: 2008-3-31 14:04
楼主做的只能说,不对,呵呵。

俗话说,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,要是你有孩子被人暗地结结实实地来个麻栗子,心里会怎么想。

无非是件玩具,楼主爱惜TF之心我们可懂。傻龙说的对,不过,敲别人家小孩头这种暗落落的事确实不好,用全力就更不对了,孩子父母会找你拼命的。小孩唯一不对的地方是不爱惜东西,但这是他们家长教育的事情,你再气愤充其量也只能是摸摸孩子的脑袋跟他讲道理,当然作为路人这样做已经很奇怪了。

只是个小朋友而已,跟他一般见识岂非降低了您的身份,是吧

下次不要咯~
作者: 广州大头仔    时间: 2008-3-31 14:18
Originally posted by 红蜘蛛 at 2008-3-31 14:04:
楼主做的只能说,不对,呵呵。

俗话说,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,要是你有孩子被人暗地结结实实地来个麻栗子,心里会怎么想。

无非是件玩具,楼主爱惜TF之心我们可懂。傻龙说的对,不过,敲别人 ...



遵命!!!
作者: =勇者王=    时间: 2008-3-31 17:35
楼主要吸收教训了,不是要你“遵命”,而是让你学懂了这就是当中的利害关系。

如果是我,我会去把垃圾筒翻遍了都要找到那个TF~~因为我知道,目前地球上,即使有个人在大街上裸奔了,第二天都没有人记得他是谁。

最后,那个孩子,很多年之后会一直都记得楼主你这一敲。然后某天他上网或是和领导吃饭的时候,谈起这事,那个曾经敲他头的领导就在他面前默默地喝酒吃菜中~~
作者: ken3399    时间: 2008-3-31 22:59
哈哈哈,兄弟对TF的感情真很深地说,不过好像火气大了些,不过还是要顶你一下
作者: watermelon    时间: 2008-3-31 23:54
現在的小孩真是......一個囧字......

太不懂得愛惜了,家長怎麼敎的啊??不曉得我會不會走上去跟他家長講......是TF也許我就會有那個衝動講了
作者: Jazz    时间: 2008-4-2 03:13
家长教育失败……非常失败……如果我将来有孩子,他这么玩玩具,我保准自己先一拳头敲下去!不懂得珍惜……

想起我家那个断臂的OP了……当年从Ebay上把他拍回来就是觉得他可怜……跟我他肯定下半辈子命好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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