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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格威龙 于 2009-1-18 17:22 发表 我只不过建议mm用最现实的方法保障自己的权益。
原帖由 格威龙 于 2009-1-13 19:55 发表 别中圈套。。这个是裁员的黑手段!! 你应该继续工作,然后处处和她作对,最后让她解雇你,收取公司的赔偿金!! 新劳动法是保障员工的!! (我作为公司的代言人,最担心就是见到不符合公司工作要求却按足公司规章 ...
原帖由 Jazz 于 2009-1-15 20:10 发表 好妹子,建议跳槽到对手公司,顺便把你的来稿资源也带上。 同时,如果她还没发你的那些供稿人的稿费的话,建议你动员他们一起来条联名控诉: XXX杂志公司拖欠供稿人稿费,编辑代表作者向公司XX领导据理力争,竟然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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